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法制日報:電子眼罰款不能成為投資的回報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6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廣東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在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五次會議上所作的《關於廣東省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有12個市利用社會資金建設28個“電子眼”項目,違反公安部及省公安廳的相關規定,不利於“電子眼”的公益性管理(7月25日《第一財經日報》)。

  吸收社會資金建設“電子眼”恐怕也是我們交警部門借鑒其他領域的一種做法,如公路建設、鐵路建設、教育領域等出現投資不足,政府拿不出足夠的資金時,往往會採取吸收社會資金來投入,彌補財政自身的不足。這種做法,在很多領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特別是公路建設,這些年的發展和社會資金大量涌入有很大關係。

  正是看到了吸收社會資金有這麼大的好處,我們的交警部門才看中在“電子眼”項目建設中也吸收社會資金。可是,這些交警部門有沒有想到,你們是代表國家在執法,執法要公正公平,必須保證獨立。一旦吸收社會資金建設“電子眼”項目,就會讓“電子眼”執法和投資的企業有著割不斷的聯絡,那麼執法還有多少獨立性?沒有了獨立性,看企業的臉色執法,讓企業有很大的發言權,那麼執法還會有多少公正性?對違法人員的罰款應該進入財政,可是現在卻作為投資回報進入企業個人腰包,我們的執法究竟代表誰?是代表國家還是代表企業?如此執法還有多大的權威性?

  更重要的是,安裝電子眼是為了讓人們遵紀守法,不去闖紅燈,但是投資者之所以投資安裝電子眼,不是為了減少人們闖紅燈,而是希望更多的人不遵紀守法,希望更多的人闖紅燈。只有這樣,他們的罰款才會多。試想,如果不遵紀守法、闖紅燈的人在減少,他們的投資還會有回報嗎?這不是和當初安裝電子眼的目的背道而馳嗎?所以吸收社會資金建設電子眼,是很讓人擔憂的。

  近些年來,我們看到不少地方在執法領域玩起了創新。比如,有的地方把城管執法外包,承包給沒有執法資格的人。現在又出現讓私企投資電子眼建設,用罰款作為企業投資的回報。這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任何創新都應該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不能違反法律,這是創新的底線。

熱詞:

  • 電子眼
  • 投資不足
  • 投資回報
  • 第一財經日報
  • 交警部門
  • 闖紅燈
  • 公路建設
  • 工作報告
  • 人大常委會
  • 十一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