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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舉辦首屆“清遠市鄉村藝人”評選活動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9日 1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清遠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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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信息

  清遠日報訊(記者陳玉梅)為進一步加快文化強市建設步伐,活躍鄉村文化、文藝,充分調動鄉村藝人&&參與健康活潑向上的文藝活動的積極性,清遠市委宣傳部、市文聯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首屆“清遠市鄉村藝人”評選活動,並將評選出20位在全市最具代表性、導向性的“鄉村藝人”。

  這次評選的對象要求符合:具有清遠籍農業戶口(性別、年齡不限),政治表現好;在清遠家鄉本土工作、生活;有“吹、拉、彈、唱、跳”等文藝特長;能帶領、聚集村民開展內容健康的文藝活動,在周邊人群中有一定影響等方面的條件。同時,各縣(市區)文聯按要求收集好有關資料(包括推薦表、有關證書複印件等)于2012年9月10日前統一報送至清遠市文聯組聯部黃海鳳、李冰冰兩位同志收。評委認定的基本辦法與程序:個人報名與各縣(市區)基層審查、推薦;市專家組到鄉村現場考察;然後由市專家組討論、評比出初步人選;接著將初步人選進行公示;最後確認“清遠市鄉村藝人”,並頒發入選證書。

  “清遠市鄉村藝人”評選活動,市委宣傳部、市文聯將組織專家組于2012年年底完成評選認定工作。獲頒“清遠市鄉村藝人”證書的人員,由市委宣傳部自2013年起,每季度定期撥付扶持、激勵資金到個人。個別嚴重缺乏基本樂器的“清遠市鄉村藝人”,將由市委宣傳部酌予贈送部分樂器。同時,市委宣傳部、市文聯還將相應制訂、印發與之配套的《“清遠市鄉村藝人”管理辦法》,以將我市鄉村文化藝術在傳承中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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