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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旅遊報原社長涉貪受審 稱業內拿提成普遍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8日 1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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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學在法庭上為自己做辯護。

  國家旅遊局綜合協調司原巡視員陳志學被控在擔任中國旅遊報社社長期間,非法佔有公款共計41萬餘元。昨天,陳志學因涉嫌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審。

  檢方昨天指控稱,2009年至2010年間,陳志學在自己聯絡的業務或報社自來業務中,指使兩名下屬採取以他人名義虛報冒領業務費提成等手段,非法佔有公款197427元;2010年間,陳志學指使下屬簽訂虛假合同,將中國旅遊報社應收廣告款轉入陳志學與下屬等人共同成立的華旅大智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非法佔有公款9萬元;2010年間,陳志學採取收款不入賬的手段非法佔有業務費用61500元;2011年間,陳志學夥同兩名下屬將公款6.8萬餘元侵吞,陳志學實際分得2.3萬元。

  去年10月30日,陳志學在國家旅遊局紀委找其談話時,主動交代了上述部分犯罪事實。案發後,已追繳贓款4萬元。

  法庭上,陳志學認為指控內容與事實有一些出入。他説,在行業報,社領導拿業務費提成很普遍。但他為了報社的經營發展,于2006年左右規定社委會組成人員聯絡業務不能拿提成。在第一筆19萬餘元的指控中,他認為自己僅在一些業務中起到了牽線作用,不能算做是他聯絡,所拿提成不構成犯罪。對於第三筆他稱自己根本不知情。

  陳志學承認自己與下屬等人合夥開公司,並將報社的9萬元廣告款打入該公司,也承認在離任前私分公款一事,並稱那都是自己犯下的嚴重問題,不應該那樣做。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熱詞:

  • 陳志學
  • 受審
  • 旅遊報
  • 公款
  • 非法佔有
  • 國家旅遊局
  • 提成
  • 業內
  • 2009年
  • 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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