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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富豪被撕票案第六個疑犯落網過堂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8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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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實習生 易旭

  11年前的5月8日晚,52歲的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富豪江振堯被人綁架。四年後的2月7日,他的屍首在白雲區和龍水庫內被拾荒者發現,當時屍體被水泥、石灰灌注在一個鐵制油桶內。參與綁架者共七人,多年來陸續落網、判刑。警方表示,目前還有一人在逃。

  參與作案的被告人謝木添潛逃11年,去年底回廣州看生病的朋友時被警方抓獲。昨日上午,謝木添在法庭上還原了作案過程。

  為“還人情”參與綁架

  40歲的謝木添是廣州市白雲區人,昨天在法庭上面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沒有表示異議。不過,他多次認為,他只是為了人情而作案,沒有殺害被害人。

  他供述,作案前他只認識本案的劉廣燦和“細斌”(即謝焯齊)兩人,其餘人都不認識。作案前十多天,劉廣燦找到他,讓他“找個地方關人”,詢問後,劉廣燦才告訴説要綁架勒索。謝木添解釋,自己的哥哥曾阻礙劉廣燦當兵,為此欠下一個人情,為了還這個情,他後來答應了劉廣燦。

  謝木添回憶,動手那天,劉廣燦開一輛假警車接上他後,幾人來到白雲區人和鎮天時停車場第二分場。約11時,有人電話通報劉廣燦説“就是這個人”後,劉廣燦和“細斌”下車,他緊隨其後。“劉廣燦説‘我們是警察’,就把手銬銬上江振堯的手,然後帶上了車。”謝木添説。

  謝木添稱,他們把被害人綁在房間裏,“細斌”、“肥仔”留守看護,他負責開車,劉廣燦出去打電話,提出的贖金為100萬元。

  直到5月14日仍沒拿到錢,“聽劉廣燦説,對方報了警。第二天,被害人看見了劉光燦、‘細斌’和‘肥仔’。劉廣燦就説,他認出人來了,家人又報了警,乾脆殺了算了。後來,‘肥仔’買了水泥回來。那晚,‘肥仔’、‘細斌’用繩索勒死了被害人,劉廣燦在弄水泥。我坐在車上,很害怕。之後被害人是被蜷縮著弄到鐵桶裏去的,再澆注水泥。”次日晚上,謝木添和劉廣燦將被害人連同鐵桶一起運到水庫拋屍。

  做完這些,“肥仔”和“細斌”開車走了,再後來,參與者就各自逃跑了。

  公訴人稱不屬於從犯

  公訴人認為,謝木添綁架致人死亡,不屬於從犯,應當以綁架罪論處。而辯護人認為,謝木添事先沒有預謀,參與作案非為劫財,而是為了還人情,且沒有參與殺人,是從犯,懇請法庭酌情考慮。

  昨日,江振堯的妻子及兒女共4人出現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席位上,他們提出了30多萬元的賠償請求。他們還當庭表示,前幾名綁匪被判刑後,相關賠償他們至今分文未得。審判長稱,案件判決時間另行通知。

  據悉,廣州市中院依據當時的證據及各被告人在案中所犯的罪行,以綁架罪(部分人還涉其他罪行)分別判處劉廣燦無期徒刑、曹鏡添有期徒刑13年、葉練強有期徒刑12年、曹橋恩無期徒刑、劉明活死緩。目前,當年參與作案的七人中,曹鏡添、葉練強已刑滿釋放,“細斌”仍在逃。

  董柳、易旭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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