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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販賣考生信息要追究法律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7日 1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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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已全面展開。隨著錄取工作的推進,普通文理科第三批本科、專科(高職)和各批次徵集志願填報工作將相繼展開。昨天,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出通知,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志願填報確認點要切實保證考生本人填報,工作人員現場打印志願確認表,考生本人現場簽字確認。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副院長鄔平川特別提醒考生,為了確保考生志願填報工作的安全順利,保證數據準確,杜絕志願代填或篡改現象發生,填寫志願時一定要去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填報志願。填寫志願時要按照相應的程序,首先是填好志願預填表,並認真核對,確保無誤;其次是登錄網上志願填報系統錄入志願信息,經認真檢查、核對無誤後正式提交。這一個環節至關重要,因為一旦提交,任何人都不得修改。最後,在現場打印志願確認表簽字確認。而且考生在填寫志願時必須個人自己完成整個志願填報工作,任何一個環節都不得由他人代替,同時要保管自己的考生號、身份證號和登錄密碼,切勿向無關人員透露。

  同時,通知強調,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加強對志願填報確認點的管理和監督,認真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發生違規行為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中等學校(志願確認點)或招生工作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在高招過程中,總會有一部分不法分子,想騙取考生的信息進行非法招生或詐騙。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説,對於非法獲取甚至販賣高考考生信息的,將會同公安機關追查到底,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要利用涉及考生志願填報和信息安全的典型案例,對志願填報點負責同志、畢業班班主任和工作人員進行再教育。 (本報記者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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