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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安部門追回貨款近一年未發還貨主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7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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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17日消息:昨日,硚口漢西路建材市場一些老闆反映,1年前,一家物流公司突然關門,欠下他們20余萬元貨款,不久,大部分貨款由公安機關追回,但他們遲遲沒領到錢。

  商戶陳先生介紹,去年4月至7月,漢西和舵落口建材市場的幾十家商戶,先後發了數十萬元的貨物給武漢一家物流公司,並讓該公司代收貨款。誰料當年7月15日,該物流公司關門,老闆聯絡不上了。陳先生等人便到東西湖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1個月後,公安機關找到了物流公司負責人朱某和唐某,追回18萬元。

  昨日,陳先生等人拿出一摞小冊子,上面記滿各家商鋪和該物流公司的貨款往來情況。他們説,公安機關已追回貨款18萬元,但遲遲沒發給他們。

  東西湖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解釋,經偵大隊是去年8月接到報案的,當時報案的有30多家商鋪的老闆,涉及金額20多萬元。商戶報案不久,警方就追回了18萬元。但檢察機關認為物流公司負責人的行為不構成詐騙,未予批捕。因此,這筆錢雖然還在公安機關,但暫時不能將錢發給相應商戶。

  東西湖區政法委辦公室負責人稱,目前正在協調各部門,以便通過合法程序退錢。

  對此,湖北法輝律師事務所黃強律師認為,如果物流公司負責人的行為不構成詐騙,此事就屬於民事糾紛,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的確不宜直接把追回的貨款返還受害人,但公安機關等部門可從中協調;同時,受害人也可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要回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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