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借名買房”有點兒懸 律師:此行為存諸多風險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6日 1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徐某以朋友兒子的名義按揭買下一套房産,當他把清償貸款的銀行卡交出去後,卡內的錢竟然被朋友兒子支取了20萬元,導致自己無法正常還貸,徐某不知如何是好。

  2006年2月,徐某找到孫某,稱他看好一套房産,想以其子孫小某的名義按揭貸款購得。孫某與兒子商議後,孫小某並無異議,雙方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出資合同》。合同中約定,孫某和孫小某是接受徐某委託,以孫小某的名義代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及按揭貸款合同,房款及貸款均由徐某承擔,徐某是該房産的實際所有人。該合同還約定,孫小某配合徐某還款賬號的正常使用,其中還款的銀行卡由徐某掌握,如發生丟失,孫小某應當協助辦理挂失等相關手續。合同訂立後,一切手續辦齊,房屋順利交付,徐某居住至今。

  2012年5月,孫小某的生意出現困境,他想到了徐某清償貸款的銀行卡。他先到銀行將該卡挂失補辦後,從卡中支取了20萬元用於公司週轉。而孫小某的行為致使徐某無法正常還款。當徐某向孫小某的父親孫某討要銀行卡及欠款,孫某卻稱,徐某假借他人的名義購買房屋,其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當時那份《房屋買賣出資合同》是自己代兒子孫小某簽訂的,對孫小某不發生任何約束力。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説法

  天津澗聯律師事務所楊晶律師認為:在簽訂合同之時,孫某是徵得孫小某同意的,而孫小某以事實行為向徐某證明,他依據履行合同條款,配合徐某購買房産和按揭貸款。根據《合同法》第37條之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的,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那份《房屋買賣出資合同》對孫小某是發生法律約束力的。

  在現行的民事法律上針對“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的行為”沒有禁止性的強制性規定。孫小某違反合同約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並造成了徐某的損失,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在此提醒,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會牽涉諸多法律風險,建議大家不要嘗試。(馬蘭)

熱詞:

  • 徐某
  • 此行
  • 有點兒
  • 房屋買賣出資合同
  • 房産
  • 合同法
  • 房屋買賣合同
  • 按揭貸款
  • 誠實信用原則
  • 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