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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前承諾建過道簽約後9個月沒動靜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5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昌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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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豐和農産品有限公司遭承租商投訴

  本報訊見習記者浦靜蕓記者胡美衝著租賃方承諾的改造過道才將店面租下來,豈料,9個月過去了,對方的承諾卻不能兌現,承租方的生意大受影響。近日,家住紅谷灘新區的高先生向本報反映,去年,他承租江西豐和農産品有限公司的場地辦武館,由於考慮到出入不方便,在對方承諾要建過道的前提下,他簽訂了承租合同。然而9個月後過道仍未建好,對他的經營造成很大影響。

  ◆租戶

  公司答應另辟樓梯進出

  市民高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他想租豐和農産品集貿市場樓上的場地開武館,在租賃過程中,因集貿市場只有菜市場內的樓梯可以通向二樓,所以他曾打算另覓他地開辦武館。但該公司的市場部負責人萬先生承諾,只要高先生租了公司的場地,公司定會在2011年12月以前給他另辟樓梯,方便進出。

  於是高先生於去年9月7日,與萬先生簽訂了租賃協議,協議書中第六條提到:前期樓梯費用由公司承擔。同年10月6日,高先生簽訂了租賃合同,預付了兩萬元的押金。

  樓道沒建好武館生意受影響

  合同簽訂後,高先生便緊鑼密鼓地開始了武館的裝修工作,他還在該公司承諾給他另辟樓梯的地方臨時搭了個簡易樓梯方便裝修進出,但是,當高先生花費十幾萬元完成武館的裝修後,他自己另辟的樓梯被城管封了,但考慮到農産品公司會另外加裝樓梯,於是高先生便開始了武館的招生。

  “從去年簽合同到現在,整整9個月了,也沒看到對方承諾的樓道。”高先生説,位於豐和北大道的南昌市鳳凰花園集貿市場不僅臟亂,且很早就關門,因而二樓的武館訓練時間也不得不調整得跟菜市場的營業時間一致。高先生還表示,因為只能從菜市口的樓梯到達武館,許多學員家長不滿,都讓學員退了學,對武館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豐和農産品公司

  協議是員工個人承諾與公司無關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豐和中大道1908號的豐和農産品公司。在提及另辟樓梯一事時,該公司的熊副經理表示,與高先生簽訂的合同中,公司並沒有承諾為其另辟樓梯。記者隨即拿出去年9月份雙方簽訂的協議書遞給熊副經理。

  “這是協議書,不是合同,而且這份協議沒有蓋公司的印章,不具法律效力。”熊副經理説,且該協議是萬先生與高先生簽的,屬員工的個人承諾,與公司無關。

  “如果萬先生不能代表公司,那為什麼要派他與我簽合同,派他收我的租金?”針對熊副經理的這一説法,高先生顯得非常憤怒。

  ◆律師

  員工以公司名義簽合同,公司要擔責

  記者隨後來到華邦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黃律師表示,只要公司員工所做的事代表公司,簽訂的租賃協議就不屬於個人行為,而是公司行為。黃律師還表示,無論是協議還是合同,只要公司員工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就屬於表見代理,協議或合同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公司就要履行合同中的義務。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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