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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賣饅頭許可”背後的監管幻覺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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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甘肅省質監局叫停已“暫行”14個月的《甘肅省生産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加工油條、賣饅頭都需要辦行政許可證。甘肅省質監局承認該“暫行辦法”在許可和處罰設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據。(7月10日《工人日報》)

  生産加工食品小作坊也需要辦許可證,這被不少網民和公眾揶揄為“賣饅頭許可”,但這裡需要厘清的是,所謂的“賣饅頭也需要辦許可證”,其初衷,按照甘肅省質監局的解釋,“實施加工許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也就是説,辦行政許可證的真正目的是要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管,並非如不少網友猜疑和批評得那樣,是通過行政許可來保障所謂的部門利益。

  實際上,此次叫停行政許可證,並非是質監局的一廂情願,而是甘肅省“效能風暴行動”的內容之一,換句話説,如果沒有這次行動,這樣的行政審批制度大概還要一直“暫行”下去。這裡我們不想談論這種行政許可是否是對經營者特別是微小型經營單位的過度干涉,也不談質監局缺乏上位法依據就設置行政許可的盲目,倒是其通過行政許可來達到加強監管的初衷與目的值得品咂。

  眾所週知,食品安全一直難以讓公眾和社會滿意,其中批評矛頭,往往直指有關監管部門,很多媒體及社會人士往往指斥其監管失職,行政不作為。可以這樣説,通過發放行政許可證的辦法,來加強食品監管,不能説沒有一點價值。至少這加工食品小作坊都要備案,對其生産條件也有基本的要求,但實事求是地講,那些出問題的食品加工企業,不少也是在食品監管、衛生管理、稅收、工商等部門備案的。而知名的食品企業和公司,出現食品安全的也並不鮮見,一句話,一個行政許可證是遠遠達不到食品安全監管目標的。

  可以這樣説,指望通過發放行政許可證的辦法來監管食品安全,只能説是一種監管幻覺。以為只要我發了證,生産場所、生産人員都記錄在案,食品就一定安全可靠,從此萬事大吉。這樣的思維,説簡單點是短視與天真,説嚴重點,依然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懶政。須知,在當前食品安全風聲鶴唳的現實語境裏,沒有嚴格的監管與懲戒,一個許可證的作用太過微弱。

  而問題的詭異還在於,實施一年以來,“僅有500多家小作坊申領了行政許可證”,這與大街小巷的各種食品加工作坊相比,實在是九牛一毛。也就是説,即使這500家小作坊在申領許可證之後,真能做到“流淌道德的血液”,但對於更多的小作坊來講,其所能起到的示範和引導作用畢竟有限,也根本無法稀釋濃重的食品安全困窘。從某種程度上講,“許可”與“未許可”,又有何區別?反正都是每天賣給老百姓。

  一言以蔽之,“賣饅頭許可”固然有缺乏上位法依據必須叫停的問題,但更有公權力部門監管幻覺的尷尬。回到食品安全問題本身,特別是對於與廣大老百姓打交道的小作坊來講,加強監管,促進行業的自律與底線謹守,就是最好的許可。這不僅僅是個法律問題,同樣還是監管部門如何監管的職業操守與行政能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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