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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14: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熱點專題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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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陸梓華) 市教委、市新聞出版局昨天出臺《關於加強對中小學習題集、試卷集等應試類教輔讀物管理的意見》,嚴禁學校為學生訂購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和訂單以外的資料,嚴禁學校和教師向學生推薦、推銷(或變相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意見》強調,本市中小學教科書的配套練習部分、“寒暑假生活”等已納入全市中小學教材建設體系,通過審查後列入本市春秋兩季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供學校選用;未列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教材同步練習等均屬於教輔材料,本市不統一推薦。

  未列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但確屬中小學教育教學所需的課堂練習、考試試卷及復習資料等材料,學校報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免費提供,所需經費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再向學生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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