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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專家:S300導彈非禁運武器 伊朗訴俄勝算大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1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中心-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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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S-300防空導彈

  據俄羅斯軍事工業綜合體網站7月9日報道,伊朗政府已于近日向日內瓦國際仲裁法院遞交訴狀,要求俄羅斯國防産品出口公司賠償因拒絕履行包括S-300防空導彈系統供應合同在內的一系列協議給伊方造成的鉅額損失。

  俄《消息報》報道稱,伊朗國防部提出的賠償總額高達39.85億美元。

  俄伊兩國于2007年年底簽署了提供S-300PMU-1地對空導彈系統的合同。按照約定,俄應向伊朗供應可裝備5個營的S-300PMU-1防空導彈系統,總價值約8億美元。不過,這一合同的履行過程卻並不順利:先是俄方以技術原因為由宣佈推遲供貨,之後不久,隨著聯合國通過有關限制對伊武器出口的第1929號決議,時任俄總統的梅德韋傑夫簽署總統令,宣佈禁止向伊朗交付S-300地對空導彈系統和其他軍事裝備。在宣佈拒絕履行S-300供貨合同後,俄向伊返還了1.67億美元的預付款。

  俄羅斯現代伊朗研究中心主任拉賈布 薩法羅夫表示,伊朗提出的索賠要求不僅涉及S-300銷售合同,還涉及1996年以來俄伊兩國簽署的其他協議。目前,由於缺乏零配件和維修,伊朗軍方現役的大批前蘇聯生産的武器系統都已無法正常使用。因此,伊方認為這些武器的生産者有義務為先前出售的裝備提供零配件。

  俄專家認為,由於聯合國通過的對伊制裁決議中只是禁止向其提供攻擊性武器系統,而像S-300這樣的防禦性武器並不在禁運之列,因此伊朗方面在此次訴訟過程中的勝算很大。

  不過,專家們同時認為,伊朗方面的主要目的並非為了獲取鉅額賠償,而是希望借此來迫使俄恢復提供S-300防空系統。(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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