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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冷血的被救者不能只有道德批判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9日 0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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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下午,湖南婁底一家三口到孫水河游泳消暑,不慎溺水,27歲的鄧錦傑當時在附近遛狗,聽到呼救聲後下水救人,隨後有兩名市民也加入了救人行列,然而鄧錦傑終因體力不支遇難。據目擊者稱,獲救的一家三口根本沒管鄧錦傑的死活,上岸後驅車離開,遭到市民攔截後卻稱“關我什麼事”。目前警方已展開調查,期待一家三口現身。(7月5日《三湘都市報》)

  鄧錦傑因救人而溺亡是一場悲劇,而被救者在眾目睽睽之下把鄧錦傑以生命為代價展現出來的愛心踩在腳下無疑是一場更大的悲劇。

  的確,站在道德的高度對冷血的被救者一家進行口誅筆伐很容易,但是,對冷血的被救者的批判顯然不能止步于道德範圍。

  救人者的死活到底關被救者什麼事,儘管聽上去就讓人有一種爆粗口的衝動,但是我們卻不得不耐著性子去回答這樣一個弱智的問題。鄧錦傑沒有救人的法定義務,面對有人溺水的緊急情況他跳進水中救人完全是出於一個公民見義勇為的道德理念。鄧錦傑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被救者一家的生還,給了他們一個天大的恩惠。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明文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就是法律上所稱的“無因管理”。但不知,對照著法律的規定,再回過頭來看看,被救者一家是不是明白了關自己什麼事?你可以捨棄面皮不顧道德的譴責,但是總不能無視法律的權杖吧?更何況,面對如此冷血的言行,民眾也有理由支持鄧錦傑的家屬拿起法律武器向被救者討個説法。

  一場事故,讓我們見識了這個世界上的最美麗和最醜惡。如果每一個見義勇為者都要面對被救者 “關我什麼事”這樣的反問,那麼,我們這個社會將只會剩下冷漠的看客,那將會給社會道德帶來滅頂之災。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強烈要求能儘快找到被救者一家,把他們推到道德和法律的雙重被告席上,這不僅是為了告慰逝去的英雄,更是為了撫慰受傷的社會愛心,不至於讓見義勇為的熱血被類似于“關我什麼事”這樣的冷血反問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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