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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學生搶手機被抓 父親羞愧稱要斷絕父子關係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1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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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伢搶手機被抓

  父母羞愧要斷絕關係

  16歲的初三學生搶劫犯罪,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不願到場參加訊問。昨天,記者從硚口區檢察院了解到,該院首用“新刑訴法”,通知這位學生所在學校的政教主任出任“合適成年人”,代為行使訴訟權利。

  今年5月17日,16歲的初三學生馬東(化名)與三名學生一起在學校旁邊的巷子內搶劫一名學生,搶得手機一部、人民幣10元錢。案件移送到硚口區檢察院後,承辦檢察官鄧幼芳通知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監護人參與審查逮捕階段的訊問。

  馬東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兒子涉嫌犯罪,既痛心又氣憤。他在電話中表示,要與兒子斷絕父子關係,拒絕參加馬東的訴訟。

  根據“新刑訴法”第270條規定,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到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檢察院與馬東所在學校取得聯絡,並將該校政教處主任陳老師確定為“合適成年人”通知其參與訴訟。6月15日,當馬東在看守所看到自己的老師時,一度一言不發的他一下子哭了,主動交代犯罪經過並悔罪。

  目前,硚口區檢察院已對馬東等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構罪不逮捕決定。(通訊員 段雯 鄧幼芳 記者 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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