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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轉會費及毀約金成阻礙 孔卡想走"走不起"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16: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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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卡要走,恒大留得住嗎?

  儘管有巴西的豪門俱樂部對孔卡有興趣,但幾乎沒有哪家買得起。有巴西媒體稱,孔卡願意自付毀約金離開恒大;但他目前還達不到自毀合約的條件。

  根據國際足聯球員轉會條例第17條(即韋伯斯特條款)規定:“21歲至28歲的球員,可以在合同履行3年後自行買斷合同離隊,而年齡大於28歲的球員可以在合同履行兩年後買斷合同離隊。”買斷合同的金額,等同於他們的薪金。巴西媒體認為,到明年夏天,已經30歲的孔卡可以買斷自己剩下半年的合同,即向恒大支付半年年薪350萬美元(約人民幣2200萬元)就能獲得自由身。

  不過,這是巴西媒體的誤讀。事實上,孔卡與恒大的合約是三年半,直至2014年,孔卡在接受採訪時就確認這一點。根據國際足聯球員轉會的規定,孔卡想解約離開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要效力恒大滿兩年,即至2013年6月;其次,要買斷剩餘的一年半合同,即105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6675萬元)。這樣一來,孔卡在恒大效力兩年期間所掙的年薪和獎金,有一大半用於支付違約金,他能接受嗎?

  因此,除非恒大放棄,否則孔卡很難離開。

  林本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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