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烏魯木齊:“代買宅基地”騙走10人12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1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疆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疆網訊 (記者饒俊華 通訊員石榮輝報道)石某以幫人購置宅基地及經營農家樂的土地為由,先後收取了10人共計122.7萬元的費用,卻沒有兌現承諾,錢也被其揮霍。7月4日,石某被控犯詐騙罪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當54歲矮個的石某被押進法庭時,他還露出笑容向旁聽席上幾個姐姐和哥哥揮了揮手。石某離異,有一個女兒,女兒未到庭。

  公訴人指控,從2007年9月30日至2009年6月22日,石某以幫助農民吳某將戶口從精河遷移至本市,並能購置本市水磨溝村10畝土地用於經營農家樂及宅基地需繳納費用為由,騙取了吳某8.2萬元。贓款被石某揮霍。

  從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石某以能幫忙購置水磨溝村的宅基地或經營農家樂的土地手續需繳納相關費用為由,先後收取了受害人段某、何某、吳某某、陳某等9人的6萬至36.8萬不等的費用,除去部分贓款在案發後退還外,仍有共計114.5萬元未追回,均被石某揮霍。

  公訴人認為,石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退還的錢都是在被抓前還的,被抓後一分都沒還。”石某對被指控的罪名和部分事實提出異議:“我覺得這應該屬於經濟糾紛,除兩個人外,其餘的我也都在陸續還錢。”石某辯稱,自己也想為這些人辦理土地手續,但最後手續沒有辦下來。

  石某的姐姐石女士説,之前石某也曾帶他們去山上看土地,動員他們買,但因為沒有錢就沒買。“不知道他把這麼多錢用到什麼地方了,我們平時很少見面,節假日在母親家才能見到弟弟。”石女士説,石某是兄弟姐妹中的老小,年邁的母親眼睛都哭瞎了。

  法庭未當庭宣判。

熱詞:

  • 石某
  • 宅基地
  • 農家樂
  • 法官
  • 詐騙罪
  • 2009年
  • 公訴人
  • 水磨溝村
  • 受害人
  • 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