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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被群誣律師堅持無罪辯護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案件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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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黃潔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因涉嫌受賄罪、售假罪,北京秀水街市場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汪自力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後因該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重審開庭。庭上,汪自力的辯護律師堅持為其作無罪辯護。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至2009年間,汪自力利用職務便利,以解決工商查抄、幫助過戶攤位等名目,6次向商戶索要好處費共計30萬元。此外,2008年,汪自力被控與商戶楊昌君,在秀水地下3層存放大量帶有LV、GUCCI、CHANEL等註冊商標標誌的男女式包,用於銷售牟利,共同分成。後警方從倉庫內起獲假冒名牌包共8425個,經鑒定價值76萬餘元。

  記者了解到,秀水街售假的行為正是當年汪自力在離職後主動“舉報”的。2007年7月,汪自力辭退秀水街市場總經理職位,一個月後他在網上發出實名舉報信,稱秀水街市場偷稅漏稅兩億余元。並告知北京英特普羅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秀水街地下三層倉庫存在售假情況。

  法庭上,汪自力稱自己實為被他人報復。他認為,自己作為實名舉報人、打假人,不可能參與受賄、售假。同時,檢方指控的諸多受賄事實,汪自力認為並不存在,自己是被群誣的。

  同時,汪自力的辯護律師李雲清表示,如果按照正常邏輯分析,汪自力參與售假再揭發售假,實質上等於揭發了自己,不符合邏輯。同時,他認為檢方補充的新證據也並無實際意義,自己將堅持為汪自力無罪辯護到底。

  本報北京7月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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