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一個月內8次持槍搶劫 男子逃亡11年後自首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0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記者 魏徽徽 實習生 郭仲然) 11年前,男子一月內8次持槍搶劫,共獲18余萬贓款。11年後投案自首,自稱“自己做的總是要還的”。昨日上午,被告人包偉彬涉嫌搶劫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

  一月持槍搶劫8次

  現年35歲的包偉彬是廣東河源人,2000年6月6日晚10時許,他與同案人陳某、嚴某(已判刑)攜帶2支仿製手槍,1把水果刀,駕駛摩托車到廣州市中山一路一茶葉店搶劫。3人持刀槍威脅被害人胡某交出財物,搶得人民幣1000元以及一部價值1160元的手機。

  同年6月11日、14日、18日、20日、28日、30日、7月7日,包偉彬又與同夥採取同樣方式到工業大道、江南大道、黃埔大道、中山路等地的美容院和髮廊實施搶劫。一個月內先後搶劫8次,共搶得現金人民幣共1.58萬元和6部手機、2輛出租車(共價值17萬餘元)。

  “由於我開車技術好,每次都是我負責開車和望風。”包偉彬辯稱,自己只是拿刀嚇唬人,從沒有對他人作出實質性的傷害。包偉彬還稱,他們搶劫的地點主要是美容店和髮廊,“這些地方工作的都是女生,容易控制,進行搶劫”。被害人林某證言中稱,2000年6月17日晚上9點半左右,她在江南西某美容院做美容時,突然有3名男子手持西瓜刀和手槍闖入美容院,威脅她和老闆交出財物。

  供出同夥自己逃跑

  庭審時,包偉彬自稱,事發後曾經協助警方將同案人陳某、嚴某抓獲歸案,而警方當時並不知道他也參與實施了犯罪,得以趁機逃跑。2000年7月,公安機關對包偉彬展開網上追捕。

  直到2011年,警方在“清網行動”中找到了包偉彬的母親,並讓其勸説兒子歸案。同年11月,在逃11年的包偉彬因內疚,在家人的勸説下,向警方自首。包偉彬在最後供述時説:“自己做的總是要還的,是我自己做錯事,我願意服從審判長的判決。”

  該案將擇日宣判。

熱詞:

  • 包偉彬
  • 持槍搶劫
  • 男子
  • 財物
  • 陳某
  • 被害人
  • 警方
  • 髮廊
  • 判刑
  • 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