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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新規難住聾啞人,車管所拒特殊對待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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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漢市第二聾啞學校退休教師潘淑文向本報熱線反映:她的學生高震強、袁興等5名聾啞人,經體檢符合駕駛證申領標準後,交了2000多元學費到駕校培訓,並先後通過了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但今年3月,科目三考試從原來的人工提示,改為語音提示的電子路考,他們即使戴著助聽器,也只能聽見聲音,聽不懂內容,很難通過考試。

  “能否還是按照原來的方式考試?否則,他們的培訓費就打了水漂。”潘老師説。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潘老師説,這幾名聾啞人符合此標準,滿懷希望去考駕駛證,卻被電子路考新規難住。

  幾名考生中,高震強聽力較好,他戴上助聽器,能正常與人交流。他參加了科目三的預考,勉強及格。儘管有資格參加正式考試,但他很猶豫。“雖然語音提示聲音洪亮,可回音重,加上助聽器無法高保真以及噪音干擾,萬一聽不清就可能超作失誤。”

  武漢市車管所林姓負責人表示,電子路考標準由國家制定,交管部門是政策的執行者,不能降低標準。滿足《規定》中身體標準的,可以報考駕照,但達到考試標準的才能拿到駕照,兩者並不衝突。聾啞人是特殊人群,但要與健全人一樣享受開車的權利,就應參加標準一致的考試,這是對生命安全負責。

  無法通過駕照考試,聾啞學員交的學費怎麼辦?袁興等考生報名的駕校負責人表示,若考生棄考科目三,駕校只能退還200多元學費。(記者曾莉 見習記者王成龍 實習生肖群萍 劉思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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