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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截奔馳劫財物 幾名被告人共同犯罪被判十年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5: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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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幾個男子經預謀後,駕駛一輛汽車尾隨另一男子所駕豪車,將對方攔截後把男子挾持,搶走其身上的現金、手錶等物後,又從其銀行卡內取走人民幣20000元。因幾個人在搶劫中係共同犯罪,法庭在判決中並沒有將他們分為主從犯,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07年11月30日淩晨2時許,鬱某和同伴時某等經預謀後,佩戴事先準備好的帽子、口罩、手套等物,由時某駕駛汽車在塘沽尾隨被害人陳某駕駛的奔馳轎車至本市河東區津濱大道時,將陳某攔截住,後持棒球棍砸碎奔馳車門玻璃後上車將車主挾持。時某隨後駕駛奔馳車,幾人將陳某帶至河西區一偏僻處,搶走被害人身上的現金4900元、銀行卡一張、手機一部及手錶一塊,隨後又從銀行卡內取走人民幣20000元。後幾人將奔馳車的鑰匙丟棄後逃匿,所得贓款俵分。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為,鬱某、時某等人採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9800余元,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係共同犯罪。另外本案中幾個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當,不宜分主從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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