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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投訴海口萬瑞廣場違建 罰13萬元可重新批?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2: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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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海口市網絡問政平臺開通後,一網友反映南沙路萬瑞廣場報批兩層臨時建築卻違規加建。海口市市長冀文林批示,要求市政市容委執法部門核查。3日,海口市“五大辦”(海口市環境綜合整治五大工程——清潔工程、整治工程、規泊工程、安靜工程、打違工程辦公室)檢查組和龍華區城管局的執法人員趕到現場,令人意外的是,城管部門的一位領導對此稱“不了解具體情況”;至於該建築的報批情況,海口市規劃局和龍華分局説法不一。

  3日下午3點時,記者來到了海口市龍華區南沙路被網友舉報的萬瑞廣場。此時,廣場門前仍在施工,而主體建築已經封頂。隨後,該項目的開發商海南世知印刷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知印刷)外聯部的王女士趕到了現場。王女士表示,項目能夠開工肯定是符合相關報建手續。

  下午4點時,龍華區城管局一位吳姓副局長和執法隊員趕到現場,海口市“五大辦”檢查組組長馮成峰也隨後趕到。據龍華區城管督辦該項目的王姓執法隊員稱,4月11日,城管部門發現該建築的違規行為,並當場下發停工通知書。

  這位執法隊員説,根據當時對方提供的報建手續,該建築屬臨時建築,根據相關規定,臨時建築限2層高,使用期限不超過2年,但可以申請續期。該建築加建至三層,屬於違規行為。後來,城管部門發現對方復工,便再次下發停工通知書,並於4月19日立案調查。最終於6月11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加建部分罰款130096元。

  記者隨後詢問,除罰款之外是否有其他處理意見?龍華區城管局吳姓副局長告訴記者,如果在不影響整體規劃的情況下,違規建築可以只處以罰款,不需拆除。已經要求違建方向規劃部門重新報批,補齊相關手續。

  記者了解到,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對臨時建築限高2層、限期2年,不得使用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材料。並只能申請延期一次。但萬瑞廣場各方面都不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對外招商的時限最短也在3年。

  海口市“五大辦”檢查組組長馮成峰告訴記者,臨時建築只限2層,加建部分只能拆除,不能重新報批。對此,當記者再次向吳副局長詢問時。他表示,由於自己並不負責督辦此事,所以對具體情況並不了解。世知印刷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公司正在準備向規劃部門申請重新報建的手續。

  記者隨後與海口市規劃局取得聯絡。負責宣傳的梁副主任告訴記者,臨時建築的報批由分局負責。但記者從市規劃局龍華分局了解到,該局從2008年後並沒有批准過臨時建築的報建。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8年之前的臨時建築都是由市局批准,分局並不知情。(記者 崔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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