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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條禁令"嚴禁違規招生 高校不得規定男女錄取比例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5: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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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即將開始,四川將於明日拉開錄取大幕,藝體類本科將率先開始(本報昨日已報道)。省教育廳昨日轉發了教育部日前發出的招生“十條禁令”。和往年相比,部分禁令進行了重新調整,對禁令的描述也更清晰、準確。

  省招考委表示,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高校,有關部門將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的處理,並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和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考生的違規事實須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十條禁令

  1.嚴禁省級招辦在政策之外降低標準向有關高等學校指名投放考生檔案;

  2.嚴禁省級招辦對已錄取考生違規變更錄取學校;

  3.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等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

  4.嚴禁高等學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挂鉤的任何費用;

  5.嚴禁高等學校參加各類仲介機構組織且未經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批准的招生現場諮詢活動;

  6.嚴禁高等學校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簽訂“預錄取協議”或以“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後重新選擇專業”等承諾吸引生源;

  7.嚴禁高等學校惡性競爭生源或通過虛假宣傳誘導考生填報志願甚至欺騙考生入學;

  8.嚴禁高等學校無計劃錄取或超出省級招辦核準的錄取考生名冊範圍違規發放錄取通知書;

  9.嚴禁高等學校避開省級招辦,通過仲介機構或中學教師等自行組織生源錄取考生;

  10.嚴禁軍事院校未經教育部批准招收所謂“地方委培生”或“自費生”。

  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錄取即將開始,省教育考試院日前下發《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細規定了今年高考錄取的流程和各部門的責權利。

  每年高考,都有部分殘疾考生參考。今年瀘州無臂考生黃金彬高考考出了理科超一本線11分的成績,而志願填報一度讓他困惑。在《辦法》中,省招考委明確要求,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已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佈的高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補充規定的殘疾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德、智相同且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情況下,高校不應僅因殘疾而不予錄取。

  此外,高校也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已被空軍、民航飛行學院、國家示範和骨幹高職院校及藝、體院校(係、科)錄取的,以及被錄取為保送生的,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凡被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普通高校的統一錄取。

  《辦法》還重申了今年高考的加分規定,按照教育部規定,高考加分項目將逐步“瘦身”。而今年四川的加分項目尚未發生大的變化。分值方面,僅烈士子女加分分值由去年的10分上漲為20分,其餘無變化。對高中階段在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現的應屆藝術尖子考生,經統一測試,報考省內院校時,成績優秀的可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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