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志願撤銷後不可申請恢復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1日 14: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王蔚 思媛

  本報訊(記者 王蔚 特約通訊員 思媛)市教育考試院近日就有關申請撤銷志願的問題做出了解答,5月初填報的志願可申請撤銷,7月30日至8月1日第二次填報的志願不再受理撤銷。志願撤銷後不能申請恢復,請考生在撤銷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撤銷志願時,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考生和家長簽名;憑考生身份證或准考證及本人成績通知單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市教育考試院(欽州南路500號)辦理撤銷志願手續。必須在每批錄取前提出撤銷志願才有效。

  志願一旦撤銷,5月所填報的志願表中自申請撤銷的批次以下志願將全部被撤銷,但不影響考生再填報高職(專科)志願。第一批本科撤銷志願截止時間為7月9日11時,第二批本科撤銷志願截止時間為7月17日11時。

熱詞:

  • 考生
  • 教育考試院
  • 志願表
  • 成績通知單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家長
  • 欽州南路
  • 准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