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保姆偷走奢侈手機 獲刑10年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1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陵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要是他把我的工資及時給了,我還會把這個手機拿回來還他的。”保姆張蕓(化名)聲稱不滿僱主欠薪,就偷了僱主一部“不起眼”的翻蓋手機。主人報警後,她傻眼了:“真沒想到那款手機恁貴,值6萬多。”27日,鄭州管城法院審結這起保姆盜竊僱主手機案,認定張蕓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48歲的張蕓2011年10月經熟人介紹,來到鄭州蘇先生家做保姆。同年12月2日7時許,張蕓起來做早飯,發現門口鞋櫃上放有一部銀灰色翻蓋手機:“我一想,幹了40多天的活了,一直不給我工資,一生氣就拿到廚房微波爐的夾縫裏藏了起來,準備回頭自己用。”後來蘇先生找不到手機便報了警。民警很快找回了被盜手機。

  據蘇先生説,這部奢侈手機是他花6.8萬元買的,還有發票。“我不知道手機有那麼貴!”庭審時,張蕓説,“我不懂法律,他欠我工錢沒給,我想著這手機也就一兩千塊錢,正好抵我工錢了。介紹人説,10天發一次工資,我想著一個月發也可以,每月1800元。可是,幹了44天,他還不提發工資,總是説過年了再給。”張蕓説,她拿蘇先生的手機肯定是錯的,“但我想著他回頭把我的工資給了,我再把手機拿回來還給他”。

  據管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劉雪峰説,張蕓説的欠款一事,沒有相關證據證明。即便如她所説蘇先生欠她的工資,那也不影響她的罪名和量刑,因為欠錢和偷手機是兩個法律關係。最終法院以張蕓犯盜竊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大河報

熱詞:

  • 獲刑
  • 翻蓋手機
  • 盜竊罪
  • 並處罰金
  • 有期徒刑
  • 法院
  • 民警
  • 庭審
  • 量刑
  • 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