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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女貪官司機楊勝華貪污、挪用資金案今開庭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8日 22: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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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外逃女貪官的司機楊勝華。

庭審現場。

  正義網浙江6月28日電(記者岳耀勇 通訊員陶京津 唐克龍)今天上午9:30,楊勝華貪污、挪用資金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楊勝華曾經是外逃女貪官楊秀珠的司機,後任國有企業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去年6月回國投案自首。今年3月被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楊勝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和主管部門審批,通過虛假出資虛構産權交易的方式,貪污國有資産2700余萬元;還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擅自挪用公司資金4316萬元。

  1999年6月,楊勝華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假意出資800萬元虛構産權交易,從而獲得國有企業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股份,後經工商變更登記使他本人成為該公司持股600萬,佔75%股份的股東。驗資後,楊勝華隨即抽走這800萬元資金。據《評估諮詢報告書》,截止1999年6月份,現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841.52萬元。

  2000年8月,楊勝華再次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由現代市政公司在國有企業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擔保下向銀行貸款400萬元用以假意出資、虛構産權交易,獲得現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現代城建公司持股400萬,佔80%股份的股東。據《評估諮詢報告書》,截止2000年8月份,現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5357.11萬元。

  通過兩次假意出資、虛構産權交易,楊勝華共計貪污國有資産2700余萬元。

  此外,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間,楊勝華還多次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後均收回。接著,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又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1000萬元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現代市政公司的增資。這1000萬元後被收回。

  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楊勝華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只是重復20多次表白“我不懂法律”、“我不知道”或者“以書證為準”,並頻頻回頭看向辯護席。在法庭調查的最後階段,楊勝華表示,“就是因為我不懂法,所以今天站在這裡,接受審判。”

  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楊勝華做了無罪辯護,認為楊勝華沒有侵佔國有資産的故意,楊勝華動用大筆資金屬於企業間的正常拆借行為,楊勝華的股權轉讓行為真實、合法。

  公訴人認為,楊勝華貪污、挪用資金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楊勝華是國有事業單位委派到國有公司,並受國有公司委派到市政公司的國家工作人員,他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産,貪污2700余萬,挪用資金歸個人、單位使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人還指出,楊勝華不懂法,不知道國家規定,不能成為貪污的理由。他侵吞國有資産的故意是通過客觀行為反映出來的,構成犯罪無疑。

  下午17:25,楊勝華放棄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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