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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內放“翻牌機” 男子獲刑4個月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17: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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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線消息(都江宣 四川在線記者 楊琴)居民房內安放捕魚機、翻牌機供他人賭博,想以此獲取利益,可最終因此獲了刑。今日都江堰市法院公佈,該院于近日公開審理了張波(化名)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判決被告人張波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波為獲取利益,于2012年1月,在本市江安路94號5單元居民房內安放了捕魚機1台、翻牌機13台供他人賭博。同年3月14日,公安民警查獲了上述賭具和賭資人民幣7524元。參加賭博人員其他6名人員均被都江堰市公安局決定給予行政處罰五日,賭資7514元被罰沒上繳。經都江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認定,上述捕魚機、翻牌機均為賭博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波以營利為目的,為供他人賭博設立、提供場所和賭博用具的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波犯開設賭場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鋻於被告人張波認罪,且係初犯,認罪態度好,可對其酌情從輕判處。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張波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宣判後,被告人張波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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