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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前專挑“醉貓”“碰瓷”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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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 記者陳輝鵬通訊員列展報道:撞車黨將同夥打殘,然後在酒店、酒吧門前蹲點尋找“醉貓”進行“碰瓷”。昨天,南海檢察院通報,南海法院對“醉駕入刑”以來提起公訴的首宗製造虛假交通事故進行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今年2月初,“亞全”、“胖子”等人(均另案處理)糾集朱某蘭(女,18歲,廣東佛岡縣人)、高某輝(男,24歲,河南四平縣人)密謀製造虛假交通事故進行詐騙。為製造事故後受傷的假象,他們上演“肉苦計”,直接將高某輝的左手打傷,讓高某輝假扮事故傷者。

  2月9日中午,朱某蘭、高某輝等人來到南海大瀝某酒家門前小路作案。被害人黃某駕駛小汽車中招,最後賠償高某輝5500元。

  次日,該團夥又在獅山、大瀝等地詐騙。他們在獅山製造“碰瓷”後,司機仇某強烈要求報警處理,一聽到司機要報警,朱某蘭連忙説“人沒事就算了”便離去。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仇某是黃某的朋友。仇某看到這些人與黃某所描述的很像,就打電話給黃某。黃某趕來後,在醫院裏將正在詐騙另一位司機萬某的朱某蘭、高某輝控制住後報警。

  近日,南海法院對“醉駕入刑”以來提起公訴的南海首宗製造虛假交通事故進行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蘭、高某輝各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檢方説法:

  “醉駕入刑”後“碰瓷”案增多

  南海檢察院表示,“碰瓷”犯罪沉寂一段時間後,隨著去年“醉駕入刑”又有死灰復燃之勢。據了解,自去年“醉駕入刑”以來,南海發生該類案件多宗,但由於該類犯罪具有團夥作案、分工明確、流竄作案、範圍廣、不易被打擊等特點,更重要的原因是被害人通常選擇與“撞車黨”私了,使得打擊該類犯罪變得尤其困難。

  檢方稱,該類團夥通常選擇在夜總會、酒吧、食肆門前的小路作案。選擇在夜總會、酒吧、食肆門前的原因是這類場所門前“醉駕”較多,在小路上容易逼迫被害人駕車違章,“碰瓷”後容易逼迫被害人賠錢私了。針對該類案件的特點,檢察官特提醒市民發生事故後要堅持撥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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