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燙傷孩子 幼兒園只賠錢不給病志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記者 戰婉青)3歲孩子在幼兒園吃早飯時被燙傷,當家屬申請保險金時,向幼兒園追要醫院的發票和門診病志卻遭拒絕。

  6月20日,面對記者,幼兒園方面仍堅持不會提供相關手續,認為家長是索取“雙重賠償”,他們也是受害方,應該去保險公司報銷,這樣才能減少損失。

  申請保險金 幼兒園不給病志

  去年8月23日上午,張女士3歲的孫女然然在幼兒園被燙傷了。

  幼兒園老師稱,當天早飯吃的是麵片湯,由於剛從鍋裏盛出來比較熱,放在桌子上飯碗被打翻了,熱湯才會灑在孩子腿上。

  經過溝通,大東區翻樂園幼兒園先墊付了治療所需的門診費用。由於孩子被診斷為二度燙傷,幼兒園提出以訴訟的方式解決,隨後然然的家長將幼兒園起訴到法院。大東區人民法院於今年3月作出判決,要求大東區翻樂園幼兒園賠償然然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9萬餘元。

  因當年然然家屬通過幼兒園給孩子投保了意外傷害險,張女士遂向保險公司申請支付保險金。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然然可以獲得4380元保險金。可當張女士索要然然住院的首次門診病志和住院的收據,準備給保險公司提供證明時,翻樂園幼兒園卻拒絕提供。

  幼兒園:不能讓家長領雙份錢

  張女士諮詢了律師和保險公司,得到的回復都是申請意外傷害險必須拿到住院期間醫院開具的收據和病志才可以,幼兒園則無權扣留這些票據。

  張女士向保險公司説明了情況後,保險公司同意可以用複印件代替原件證明這起保單,可幼兒園依舊拒絕提供。

  6月20日9時30分,記者陪同然然的家屬再次來到大東區翻樂園幼兒園,負責接待的王立麗主任承認醫院的門診病志和收據都在她這裡。王立麗稱,如果然然家屬想索取這些票據的話,應該再走法律程序,他們沒有義務提供。

  一位幼兒園老師表示,孩子當初的醫療費用都是由幼兒園支付的,家屬現在想申請保險金,就相當於領了雙份錢。

  “其實應該家長給我們提供手續,我們去保險公司‘報銷’才對,這樣才能減少我們的損失。”這位幼兒園老師表示,他們也是受害方,然然家長拿著保險卡和保險本,他們手上的是醫院開具的收據和病志,誰都申請不了保險金。

  張女士稱,孩子自從出院後,就一直在做康復治療,以防止疤痕增生。幼兒園支付孩子的住院期間的醫療費和法院判決的出院後的賠償是不衝突的。

  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大軍表示,然然和保險公司才是保險合同中的甲乙雙方,幼兒園沒有權利向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

熱詞:

  • 病志
  • 幼兒園老師
  • 燙傷
  • 孩子
  • 誠銘
  • 家長
  • 雙重賠償
  • 門診
  • 意外傷害險
  • 住院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