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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宣判兩起特大販毒案 10名毒販2人死刑4人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4: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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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網訊】李文旭、肖德榮等四人合夥販賣、運輸毒品,數量達24公斤,姜浩、嚴超軼、楊鳳等六人販賣、運輸毒品近5公斤。今天(6月25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對這兩起特大販毒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李文旭、肖德榮被判處死刑,楊志宏、姜浩、嚴超軼、楊鳳被判處死緩,其餘人分獲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四人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

  肖德榮年輕時曾因搶劫罪、流氓罪等幾進監獄,出獄不久後又幹起了毒品交易,並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又被判過刑。2011年4、5月間,肖德榮和老婆陳淑艷聯絡上了毒品賣家李文旭和楊志宏,楊志宏是李文旭的馬仔,幫李運輸毒品和收取毒資。短短幾個月雙方已經交易過十多公斤冰毒。

  2011年8月24日,李文旭再次指使楊志宏駕車從廣東運毒返滬,並電話聯絡肖德榮夫婦到他的住處進行交易。雙方正在交易中,民警衝入該處抓獲李文旭、肖德榮等人,並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70袋,共計24.2公斤。

  上海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李文旭、楊志宏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肖德榮構成販賣毒品罪,且係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三人販賣的毒品數量特別巨大,主觀惡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陳淑艷構成販賣毒品罪,但罪行較輕,到案後有一定的認罪、悔罪表現等,酌情可從輕處罰。遂判決李文旭、肖德榮死刑,楊志宏死緩,陳淑艷無期徒刑。

  小情侶以“販”養“吸”,被判死緩

  出生於1984年的嚴超軼認識了綽號“娃娃”的楊鳳,兩人成了男女朋友。但兩人都沒有工作,因為一直吸毒所以想靠著賣冰毒來賺錢。2011年7月,兩人認識了姜浩,剛開始是向姜浩買冰毒,後來姜浩説要介紹廣東賣家給他們認識,嚴超軼和楊鳳覺得這樣可以節約成本,就同意去廣東,還叫上了他倆的朋友李用武。

  2011年7月21日,四人乘坐做黑車生意的方斌開的車到了虹橋機場,前往廣東購買冰毒、大麻等毒品。到了廣東之後,四人共購買了冰毒等近2.5公斤。當晚,四人分頭返滬。姜、李攜帶毒品乘坐長途汽車,嚴、楊搭乘飛機。從廣東出發時,姜浩便聯絡方斌,叫方斌開車在高速公路接應。結果在服務區裏被公安人贓俱獲。

  嚴超軼和楊鳳覺得毒品被查獲很不甘心,于2011年8月1日自行聯絡了廣東的毒品賣家。賣家指使何新福攜帶毒品來滬交易。嚴超軼將何新福接至其暫住處後被抓獲,查出冰毒等1.5公斤多。

  法院還查明,姜浩在同年6月介紹並陪同顧某(已判刑)前往廣東購入冰毒近1公斤用於販賣。

  上海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姜浩、嚴超軼、楊鳳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判處死緩。何新福犯販賣、運輸毒品罪,李用武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黑車司機方斌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新民網記者 胡彥珣 通訊員 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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