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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機場拒絕備降不過是“利”字作祟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5日 13: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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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降航班頻遭拒,乘客生命當兒戲?

 追問機場拒絕備降航班的背後原因,在推卸責任之外,還有一個“利”字在作祟。民航局規定,對備降航班,除了規定的收費項目,機場不得額外收費。利潤不多,機場便藉口業務繁忙,對備降航班説“不”。然而,在機場管理者眼中,乘客的生命安全竟然比不上些許備降費嗎?民用機場是公共設施,其本質應是為旅客提供服務的準公共産品,不能鑽到“錢”眼裏,而忽視公共屬性。

嚴厲批評能否震懾拒絕備降的機場

 在對拒絕備降事件的剖析上,公眾再次看到了航空安全中的制度性短板。去年8月,微博上流傳一條關於“吉祥航空謊報油量拒不避讓,險至卡塔爾班機墜毀”的消息,稱吉祥航空在卡塔爾航班發出“Mayday”(國際急救信號)的情況下,拒不避讓——後者落地後只剩下可飛行5分鐘的油料。儘管細節或有疏謬,但“拒讓”事實板上釘釘。

民航業要警惕公共性的丟失

 值得注意的是,機場作出的“非公益性”選擇是放在特定的“備降”情形之下。這意味著在機場屬地格局下,某種程度上,公共安全被作為企業且相互競爭的眾多機場所分化。本應奉若圭臬的生命安全價值,沒有作為行業基本規範為所有機場自覺遵守。

莫等到空難發生才反思安全隱患

 無論如何,拒絕備降航班,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航空安全隱患,本質上就是不把乘客生命安全放在眼裏。對此,即使並未釀成不可挽回的惡劣後果,民航局也應該予以重罰,而不應僅僅只是以“嚴厲批評”的方式專項整治。就像醉酒駕駛不能因為未造成車禍或者“駕駛距離不遠”而免予刑責,置航空安全于不顧的拒絕備降,如果不能以嚴懲的方式使其違規成本遠超違規利益之上,各機場就難免仍會選擇“事不關己高高挂起”。

拒絕備降,飛行安全無處安放

 在筆者看來,即使存在機場容量有限、故意推諉、欠費問題等,但不是拒絕備降的主要原因。主因還是監管不到位。更重要的一點是對拒絕飛機備降的“自私”機場缺少應有懲罰。儘管民航部門表示,對拒絕保障備降航班的機場,將依法進行處罰。然而,報道只披露“民航局對上述機場已進行了嚴厲批評”。毫無疑問,批評式的懲罰根本就談不上嚴厲,把飛行安全視同兒戲的機場,不能簡單批評了事——從某種意義而言,輕罰問題機場就等於縱容違法。

  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機場拒絕暴雨中的飛機降落,不過是感到“無利可圖”,社會責任、乘客生命對這兩家機場來説自然形如浮雲、不值一提。問題是,民航部門只能做到“嚴厲批評”而沒有其他處罰措施嗎?難道要一直任由此事重演?

  回顧:往期“經”點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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