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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大否認在讀博士生抄襲論文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1日 14: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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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6月21日消息:廣東普寧市職校老師李財波質疑自己的文章被福建師大一名在讀博士生“剽竊”發表的報道見報後(詳見本報19日A18版),福建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工作辦公室在當天晚些時候給本報記者發文回復,稱經4名校內外專家認定,並在6天前召開學校學術委員會會議就學校在讀博士祁某的論文是否涉嫌抄襲、剽竊進行審議,結果一致認為“不構成抄襲、剽竊”。

  福建師大:

  校內外4名專家結論一致

  “學校高度重視,責成學校學術委員會工作辦公室等部門聯合調查、核實。”前晚,福建師大發給本報記者的郵件中如此介紹。

  由於李財波提出質疑説,師大博士祁某的一篇論文與他的文章“20%完全相同、內容相似度90%”。對此,福建師範大學通過中國知網“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兩篇論文《從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後韓江的航運糾紛》進行“兩兩比對”,“文字複製比為16.3%”。而福建師範大學同時稱,“經同行專家認定,重合內容幾乎都源自於潮州市博物館內存放的碑文。”

  福建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工作辦公室回復稱,學校兩位同行專家就祁文是否涉嫌抄襲、剽竊李文進行鑒定,“兩位同行專家一致認為祁文不存在抄襲、剽竊李文的事實”。同時,福建師範大學還把李財波的投訴信、祁某的申訴材料、李財波的兩篇相關論文和祁某的論文,送北京、上海“985”高校的兩位同行專家,就祁文是否涉嫌抄襲、剽竊李文做進一步鑒定,“兩位專家均認為,祁文存在引用他人文章不夠規範之處,但不構成抄襲、剽竊行為”。

  也就是説,共有4名校內外專家對於祁姓博士生論文是否抄襲、剽竊中學教師李財波的論文得出了一致的結論。在這個基礎上,6月15日,福建師範大學召開學術委員會會議,就祁文是否涉嫌抄襲、剽竊李文進行審議表決。“會議認為,祁文對李文不構成抄襲、剽竊。”

  職校教師:

  已向國家教育部投訴

  不過,普寧教師李財波對福建師範大學的這一“認定”顯然不服。

  李財波對於福建師範大學提出“重合內容幾乎都源自於潮州市博物館內存放的碑文”提出了質疑。在李財波看來,使用他本人對碑刻所製作的拓片和釋讀、抄錄碑文,而未經拓片整理機構——韓山師範學院潮學研究院以及他本人同意,祁姓在讀博士不能夠在自己論文中引用這些成果。

  李財波同時希望福建師範大學公開這4名專家姓名。

  李財波在早前向國家教育部學位辦寄出了投訴信。昨天,他致電國家教育部學位辦,有工作人員答覆他稱投訴已受理,正請福建省學位辦協助處理。“我等待國家教育部的處理結果,如果仍堅持沒有抄襲剽竊的結論,我將可能向法院起訴。”李財波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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