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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植入廣告張冠李戴 引兩公司對簿公堂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3日 0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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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上海6月12日電 (陳靜 王治國) 一部名為《夏家三千金》的青春偶像劇在熒屏熱播,卻讓兩家經營珠寶首飾的同行對簿公堂。據悉,這也是國內首起判決的電視劇植入廣告虛假宣傳案。

  該劇導演錯將北京珂蘭信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珂蘭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吊墜作品,放進了上海卓美珠寶有限公司(下稱卓美公司)的首飾盒中。珂蘭公司因此將電視劇攝製方上海辛迪加影視有限公司(下稱辛迪加公司)及卓美公司告上法庭。記者今日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已對本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珂蘭公司和卓美公司分處京滬兩地,雖然同為珠寶飾品經營者,卻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在電視劇《夏家三千金》第二集約24分鐘處,為了給女友慶生,劇中人物皓天與母親到珠寶店選購首飾,此時,鏡頭裏顯示出卓美公司克徠帝珠寶的“CRD”標識;隨後,皓天將首飾送給友善,首飾盒上有明顯的“CRD”標識。

  打開首飾盒後,作為道具出現的項鏈吊墜卻與珂蘭公司設計的《天使之翼吊墜》美術作品造型基本相同。該劇播出後不久,就有網友發貼稱,他為女友購買的吊墜款式與熱播劇《夏家三千金》一樣,於是向女友吹噓。誰知,細心的女友卻發現了吊墜與首飾盒“張冠李戴”的漏洞,向男友提出質疑。

  這一質疑最後傳到了珂蘭公司。2011年5月17日,珂蘭公司在官方網站上發佈維權聲明,稱這種行為“嚴重地侵犯其著作權”,“已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侵權方的法律責任”。

  珂蘭公司認為,辛迪加公司與卓美公司未經授權許可,擅自在電視劇中使用與“天使之翼”吊墜實質相似的飾品,誤導了觀眾和消費者,嚴重地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構成虛假宣傳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在《法制日報》、新浪網首頁、卓美公司官網首頁分別賠禮道歉;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5.7萬餘元。

  珂蘭公司的産品怎麼會擺進了卓美公司的首飾盒裏?隨著庭審調查的深入,事情脈絡逐漸清晰起來。據辛迪加公司介紹,儘管自身是電視劇《夏家三千金》的攝製單位,但實際拍攝工作由外聘導演工作室完成。

  卓美公司在庭審質證中辨認後指出,播出畫面中,除演員選購珠寶的鏡頭外,“天使之翼”吊墜及克徠帝首飾盒的特寫鏡頭並非在店內拍攝。

  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珂蘭公司與卓美公司同為珠寶首飾産品的經營者,存在競爭關係,而本案電視劇中的相關情節卻足以使公眾誤認為該公司設計、生産或銷售了這款吊墜,損害珂蘭公司的合法權益。法院因此認為,兩被告行為已構成虛假宣傳。其中,辛迪加公司明知係爭項鏈吊墜與卓美公司無關,卻將其與有著明顯品牌標識的首飾盒一併使用,導致引人誤解的後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卓美公司未對宣傳內容及可能産生的宣傳後果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應對虛假宣傳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兩被告賠償珂蘭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2.7萬餘元,互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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