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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遇“知己”其實是“酒托”(組圖)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2日 0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寧夏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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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富成插圖

  本報訊(記者裴云云)“一份杏仁38元,一杯龍井30元,一瓶紅酒300多元……”昨天,銀川一男子致電本報新聞熱線,稱其通過一交友網站認識了一位女孩,並留下QQ號,兩人聊天后相約一起吃飯,誰知對方竟是一名酒托,自己被騙400多元。

  6月10日,兩人相約晚8時在西夏區西花園附近見面。“見面後,她説不餓,我們決定找個地方坐坐,就到旁邊巷子一個叫‘綠茵閣’的酒吧。看了酒水單,嚇我一跳,一份白瓜子35元,一份杏仁38元,一杯龍井30元,第一次見面,不好意思不要,就照著酒水單上的東西各要了一份,一共400多元。”他説。

  後來,服務員讓女子點單,她點了一瓶300多元的紅酒,還勸他也喝,“我嘗了一口,就是紅酒兌的雪碧。她喝了一瓶什麼反應都沒有,我就懷疑她是不是酒托。後來,我藉故給朋友打電話,趕緊逃離了那家酒吧。”

  男子出門後,坐在車裏悄悄觀察了一陣,發現那名女子去附近的超市轉了一圈,在門口又見了一男子,並帶進了酒吧。

  業內人士介紹,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費場所,安排“服務員”上網與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為誘餌,誘騙他人至酒吧消費高價酒水,所謂的“服務員”就是“酒托女”。當消費者結賬時發現被宰拒絕付款時,又使用暴力或威脅手段迫使消費者付款。

  警方提醒,通過“QQ”“微信”等網絡聊天工具交友時,要保持警惕,提高防範意識,不要輕信,也不要輕易見面。遇到“酒托”或“飯托”等詐騙案時,要及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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