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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造價工程師考題獲利六萬元 犯泄密罪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2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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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出現泄題事件。近日,通過論壇和QQ販賣全國造價師考試試題的顧某因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向其洩露考題的其他四名被告人也分別獲刑。

  利用互聯網QQ販賣

  2010年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3日、24日兩天。2010年10月9日,顧某開始在互聯網上出賣考試重點電子版資料。為便於通過互聯網QQ傳播、出售考試重點電子資料,顧某將word格式變更為PDF格式,在文件上添加購題聯絡所用的QQ號碼水印。

  顧某先以網名“實力的驗證”登錄互聯網中與造價師考試相關的QQ群,通過與登錄考生聊天確定購題意向,向對方發出收款賬號,在確定劃款成功後,再將購題考生所購相應科目的電子資料通過QQ發給對方,告知文件的只讀密碼。

  賣題獲利六萬餘元

  後來,顧某為增加賣題收入,于10月18日以 “考造價師試題”名義,登錄某網站論壇發帖,將試題重點電子資料作為發帖附件在互聯網上粘貼。如有考生通過QQ聊天確定購題意向,再按前述方法進行購題交易。經查,該帖的點擊率達1000余次。據顧某供認,先後向三十多人銷售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重點電子資料,每份獲利幾百到兩千多元不等,共計獲得六萬餘元賣題款。

  泄題源於命審題人

  據東城檢察院反瀆局局長吳京利介紹,顧某販賣的考題源於全國造價師考試的命審題專家葉某。

  2010年8月,葉某完成2010年度全國造價師考試命審題工作返回上海後,根據自己記憶的《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科目試題內容,整理出考試重點電子資料,並洩露給了公司同事王某某,經在同事間三次傳遞,流到了公司外部人員顧某手中,最終造成網絡泄密。

  造價試卷屬國家絕密

  經北京市國家保密局鑒定,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屬於絕密級國家秘密。根據人事考試中心比對判定:顧某通過網絡販賣的《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考試重點材料分值分別佔考試總分值的65.7%至71.4% 和75%。

  本案偵查終結後,東城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改革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命審題制度,建立試題題庫及命審題專家庫;建立對命審題專家的回訪制度及與司法機關的線索查處聯動機制;加強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對於查證屬實的考試前獲取考試重點的考生,建議做出相應處理。

  檢察建議引起了相關單位的高度重視,在對涉案考生做出處罰的同時,著手完善考試命審題制度和監管制度,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首席記者 王彬 通訊員 高峰 劉洋)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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