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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母親婆婆詐領保險金 台灣女子被判2個無期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1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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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6月8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南投縣埔裏鎮媳婦林于如被控謀害母親、婆婆等人詐領保險金案,臺當局“最高法院”7日就林女殺害母親、婆婆部分駁回上訴,判處林女無期徒刑、剝奪公民權利終身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于如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2008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法院一審判林女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剝奪公民權利終身;二審認為,林女為貪圖保險金,不顧念夫妻結褵之情、不念母親含辛茹苦養育浩恩等,接連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人倫道絕,惡性重大。

  此外,林女犯後還多次催促檢方儘速核發死亡證明書以利申請保險理賠,顯見林女人格及價值觀已嚴重偏差,敗壞社會風氣,理應判處死刑。

  但二審衡酌現代刑事政策是以矯治教化為最主要目的,“報復”、“報應”、“殺人償命”等觀念已不是量刑時的最主要考量。審酌林女並非無悔意,且犯案時年僅27歲的她,若經長期矯正教化,不無可能會悔改並重新做人,以殺人等罪改判她3個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審理後,就林女殺害親母、婆婆部分駁回上訴,但認為林女另被控謀害丈夫部分仍有調查必要,因此發回更審。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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