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河南淅川縣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感化嫌疑人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正義網河南6月7日電(王克 劉潮傑)由河南省淅川縣檢察院&&,公檢法司聯合參與的一場別開生面的刑事警示教育會日前在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施工工地舉行。渠首總幹渠沿線十個村的村支書及部分群眾、渠首工程施工方水電六局項目部有關人員等參加了會議。

  今年3月10日,楊某夥同程某、嚴某等5人酒後到渠首工地阻攔施工,造成3名施工人員輕微傷,導致工地無法施工。在淅川縣公安局和當地政府派員到現場控制局勢時,楊某等人又煽動群眾對工作人員和公安幹警進行謾罵、圍攻、毆打。4月29日,楊某被淅川縣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該院偵監部門結合修改後刑訴法,對楊某一案啟動輕微案件捕後繼續羈押必要性調查,先後4次回訪施工方、當地群眾和楊某家庭,並對楊某進行多次提審,綜合其主動賠償被害人、悔罪態度好等因素,從化解矛盾出發,建議公安機關對楊某變更強制措施,並決定在渠首工地召開警示教育會。

  5月21日,經淅川縣檢察院同意,淅川縣公安局對楊某取保候審。楊某參加了當天的警示教育會並宣讀了悔過書。

熱詞:

  • 楊某
  • 羈押
  • 水電六局
  • 河南淅川縣
  • 人民檢察院
  • 強制措施
  • 取保候審
  • 王克
  • 渠首工程
  • 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