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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玩具槍九次搶賓館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7日 16: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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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實習生余勁松本報記者劉曉平/文李冠玉虞俊傑/圖

  26歲的男子,原是一個本本分分的人,卻因為籌錢開了一家檯球館,而又經營不善,被高利貸威逼,漸漸走上歧路。為了籌錢,男子手持玩具槍,九次在淩晨時分搶劫賓館。今天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九次持玩具槍搶劫

  姚某,男,1986年出生,包河區大圩鎮人,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今天上午,在開庭前,姚某的親朋早早到庭等候。上午9點20分,姚某被法警帶上法庭。姚某的母親看到兒子,當場哭倒在地。在法警等人的安慰下,情緒才漸漸地平靜下來。而姚某則沉默地站在被告席上,低垂著頭。

  據檢方指控,2011年11月18日淩晨4時左右,被告人姚某來到合肥市廬陽區無為路的某家賓館,持玩具手槍威脅賓館值班服務員,劫走賓館營業款人民幣4260元。2011年12月1日淩晨5時許,被告人姚某來到合肥市包河區屯溪路的某家賓館,持玩具手槍威脅賓館值班服務員,劫走賓館營業額人民幣500元。2011年12月3日淩晨4時許,被告人姚某來到合肥市包河區望江路的某家賓館,持玩具手槍威脅賓館服務員交出營業款,因服務員稱營業款不在店內,姚某逃離現場。

  2011年12月4日淩晨5時許左右,被告人姚某來到合肥市包河區的一家快捷賓館,持玩具手槍威脅賓館值班服務員交出營業款,因服務員不同意,姚逃離現場。2011年12月14日淩晨4時許,被告人姚某來到合肥市包河區徽州大道的一個賓館,持玩具手槍威脅賓館值班服務員,因服務員欲打電話通知值班經理,姚遂逃離現場。從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姚某手持玩具手槍,九次到各家賓館搶劫營業款。對於起訴書上的指控,姚某當庭供認不諱。

  經營不善誤入歧途

  姚某如何想起來要搶劫快捷賓館呢?在法庭上,姚某表示,因為一般的快捷賓館人比較少,於是自己動了歪心,從朋友那裏拿來了一個玩具槍。對於搶來的贓款,姚某表示,都被自己揮霍掉了。檢方認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370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姚某的辯護律師表示,對於檢方定性為搶劫沒有異議。據辯護律師透露,姚某的父母是有名的老實人,而姚某在案發前,也是有名的孝子,從來沒有過違法的行為。之所以犯案,是因為姚某被別人欺騙,開了一家檯球館。為了開這家檯球館,姚某借了幾十萬的高利貸。然而,檯球館經營不善,姚某每天被高利貸威逼,導致心理走向極端。

  “姚某雖然有搶劫的犯罪意圖,但是並沒有想去傷害任何人。他僅僅是拿了一個玩具槍,去嚇唬嚇唬別人。如果對方不給錢,他就會自己走掉。”辯護人認為,姚某的主觀惡性並不大。同時,辯護律師表示,在案發後,姚某的父母四處打工借錢籌款,將姚某的贓款還上。而姚某本人,也已經真心悔過,請求法院從輕和減輕處罰。

  “我給社會造成了危害,對不起所有關心我的人,我知道了自己的錯誤。”在法庭上,姚某悔不當初。

  本案未當庭宣判。

熱詞:

  • 姚某
  • 1986年
  • 男子
  • 賓館服務員
  • 玩具槍
  • 被告人
  • 證據確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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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辯護律師
  • 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