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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局局長:不得將宗教場所作為企業資産打包上市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5日 09: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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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4日在上海出席活動時表示,風景名勝區內的宗教活動場所要協調好與旅遊、園林、文物部門之間的利益關係,尤其是“不得將宗教場所作為企業資産打包上市”。

  中國現有經批准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近13.9萬處,中國國家宗教局當日專門在上海舉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經驗交流會,目的在於推進新形勢下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工作。這也是中國宗教界首次專門圍繞該領域的管理工作展開集中討論。

  “被承包”、“被上市”、“燒天價香”、“假僧假道”,近年來牽涉宗教的一個個傳聞來襲,打破中國宗教界慣有的平靜,也令其在疲於應付之餘顯得不堪其擾。

  王作安稱,宗教事務部門要依法履行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職能,維護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他説:“現在有些地方還對打包上市蠢蠢欲動,國家宗教局將會商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專門文件,明確政策界限,進行指導監督。”

  在談及宗教活動場所“被承包”亂象時,王作安稱,“目前已對依法登記的寺廟宮觀進行全面排查,今後還將開展專項治理,以糾正寺廟宮觀‘被承包’、燒高香、亂收費等行為。”

  不過,王作安在強調反對寺廟宮觀以任何方式進行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經營的同時也指出,需要對企業個人捐贈與投資參股行為加以區分,他説:“前者是可以的,而後者是商業行為,這種借教斂財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

  而對於非宗教團體和非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功德箱,接受公眾捐贈、雇傭假僧假道開展宗教活動等行為的出現,王作安認為此舉影響了教風、損害了形象,“將會同旅遊、公安等部門,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決查處和取締”。

  王作安的一番講話,被外界解讀為“試圖還給宗教活動場所一片遠離商業塵囂的凈土”。(記者 李佳佳)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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