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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六一”家長“被捐款” 主管部門責令退還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1日 04: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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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肇慶5月31日電(黃耀輝 陳松連)“六一”國際兒童節在即,廣東端州城區不少家長因孩子幼兒園“被捐款”,金額從30元至100元不等。端州區教育部門表示,要求幼兒園全額退還給家長。

  覃女士的兒子在端州城區某民辦幼兒園讀中班,5月中旬接到幼兒園給家長的《通知》,稱“六一”即將來臨,幼兒園將舉行系列慶祝活動,每位幼兒報名參加活動需交活動費60元,並在黑板上註明“家長們一定要在5月19日前交完‘活動費’。”

  據覃女士示出的《通知》稱,家長可以自願形式交60元活動費,幫孩子報名參加活動。覃女士交了60元,以為此事已了結,可第二天兒子放學回家告訴她,課室貼著的一張紙沒有他的名字。

  覃女士從其他家長處獲悉,《通知》裏説“家長自願交60元活動費”,但有些家長交了100元給老師,多出來的40元給幼兒園的“贊助費”,多交錢的小朋友就上了“光榮榜”。

  與覃女士相比,林先生的小孩在城西某私立幼兒園,兩天幼兒園向家長收取了50元“過節費”,説給孩子買“六一”兒童節禮物,如果家長不交錢,自己的小孩子在“六一”當天就沒有禮物收。

  調查發現,在城區一些小型的民辦幼兒園,幼兒園借“六一”節之機收取家長們的“過節費”或“活動費”,收費金額從30元至100元不等。

  端州區教育局副局長倫建雄表示,教育局每年在節前都會下發相關的文件,提醒教師自律,勿借節日之機違規收取或變相收取“過節費”。

  倫建雄稱,經查證後,責令違規幼兒園張貼告示,無條件全額退款給家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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