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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荒唐法官來不及寫判決 上網剪貼遭解職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1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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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林意芳審理工程款糾紛案,因來不及寫出判決書,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複製、剪貼混充,再將荒唐的判決書寄給當事人。

  臺司法機構“人審會”30日決議,解除她的法官職務,降調成司法事務官,並移送公懲會議處,最重為撤職處分。這是十年來,臺司法機構首次下重手開鍘,淘汰不適任法官。

  臺當局司法機構負責人賴浩敏表示,林意芳屬“試署”法官,司法機構可直接以“成績不合格”,將她解除法官職務。如果是通過試署後的法官,則可以送交“法官評鑒委員會”、職務法庭,讓不適任的法官退場,以建立值得民眾信賴的司法。

  高雄地院表示,林意芳是在“試署”階段考核不合格而調整職務,“司法事務官”處理非訟事件及民事執行業務,林意芳對職務調整已有心理準備。

  39歲的女法官林意芳,在作出這件離譜判決書之前,就曾多次因無正當理由遲交判決書、辦理案件不當延遲,被記申誡處分,並延長“試署”。

  另外,林意芳剪貼判決書,司法機構認為情節重大,損害司法信譽,移送“公懲會”審議。“公懲會”議決後,林可能受到的處分,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如果獲最嚴重的撤職處分,她不僅將丟了法官工作,連公務員的資格都會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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