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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陽春國稅局長受賄30萬 稅收損失過億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13: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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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原陽江市公安局副局長馮仕儒被提起公訴後,近日,陽江檢察機關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林國欽的又一批“保護傘”提起公訴。

  局長助“滷味欽”偷逃稅

  歐開業2000年6月22日至2011年11月25日擔任陽春市國稅局局長,鐘智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擔任陽春市國稅局直屬徵收分局局長。根據陽江江城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控,2001年6月,陽江市涉黑頭目、原廣東春潭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國欽(人稱“滷味欽”)買下春潭水泥廠後,即拉攏、收買歐開業、鐘智為其偷稅提供保護和幫助。

  2003年1月,負責春潭公司納稅申報日常管理職責的陽春市國稅局直屬分局管理一股有關人員發現春潭公司納稅異常,該公司申報稱生産每噸水泥耗電120.55度,而每生産一噸水泥的實際電耗為65度左右,通過虛增電耗隱瞞其真實産量和銷量,偷逃大量稅款。為此春潭公司有關人員找鐘智協調,要求將春潭公司每噸水泥的電耗指標提高到110度電,鐘智表示要經領導同意。春潭公司有關人員找到歐開業,歐即打電話叫鐘智到其辦公室,當面要求其按春潭公司申報的電耗進行管理,鐘智隨後停止對春潭公司申報的電耗進行評估。

  厚此薄彼打壓競爭對手

  據悉,陽春國稅局有關人員懷疑春潭公司有偷稅嫌疑,多次向歐開業提出對春潭公司進行檢查,但歐均不同意,反而指使有關人員對同地區的三馬水泥廠等嚴加管理,利用稅收手段幫助林國欽打擊競爭對手。鐘智明知春潭公司偷稅而任由其按自行提供的虛假納稅申報進行繳稅。

  根據指控,至立案之日,歐開業、鐘智徇私舞弊少徵稅款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少徵春潭公司增值稅、教育附加費共44875935.31元,並間接導致春潭公司于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在地稅部分偷逃了企業所得稅共計80366652.55元。2001年6月至2007年11月,歐開業收受春潭公司有關人員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4萬元、港幣8萬元,鐘智收受春潭公司有關人員的賄賂共計人民幣48000元。

  局長髮話國資凈值流失

  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檢察院同期對原陽江市財政局副局長、市國有資産管理局局長曾紀雄提起公訴,指控曾紀雄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根據指控,在負責處理春潭水泥廠的資産差異過程中,時任市國資局局長曾紀雄既沒有對該廠的固定凈資産進行實地清點,也沒有對該廠的實際資産進行核查,僅憑兩份審計報告,在春潭水泥廠資産凈值已經下調1664.981萬元僅兩個月的情況下,主張春潭水泥廠的資産凈值再減少339.83萬元,其中325.50萬元不應當減免資産額,給國家造成了325.50萬元的經濟損失。為此,曾紀雄收受賄賂35萬元人民幣。

  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原陽春市地稅局春城稅務分局副局長陳承允涉嫌玩忽職守,沒有對重點稅源戶春潭公司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致使國家稅收遭受74213836.99元的巨大損失。據悉,在許建強、林國欽涉黑性質組織成員獲刑後,2010年10月23日陽江檢察機關即對該組織背後的“保護傘”進行調查,期間頂住了説情等重重壓力,目前已經偵查終結6件6人。(記者/畢式明 通訊員/黎秋華 林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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