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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破壞古樹名木將估價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13: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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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6月1日起,《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將正式實施,其中對古樹名木加大保護力度。古樹名木的保護範圍為樹冠外緣5米區域,嚴禁砍伐古樹名木,損壞者將估價進行賠償。

  據介紹,由於在建工程較多,省城每年都會發生一些損害古樹名木的現象,為加大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力度,《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專門拿出一章對古樹名木的保護進行規定。城市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將古樹名木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用於保護及養護補助。

  另外,古樹名木養護責任單位或個人應按相關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管理,確保古樹名木正常生長。因養護不力造成古樹名木損害、死亡的,應依法予以賠償。在古樹名木樹冠外緣5米區域內,應保持土壤透水、透氣性,不得從事挖掘取土、鋪埋管線、堆放雜物、傾倒有害廢渣廢液等活動。

  “以前條例中規定的賠償數額較小,反而會使部分人故意損害古樹名木。”據介紹,條例修訂前,對砍伐、損害古樹名木進行賠償的數額較小,部分建設單位為了避免移植或者增加建設面積,存在故意損害古樹名木的現象。

  為此,新條例中規定,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者在建設項目施工中未對古樹名木採取保護避讓措施,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害或者死亡的,其價值由評估機構評估,並向社會公示。 (記者 王光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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