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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串通漲價最高可罰10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06: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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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南昌訊記者左陽天報道:新餘駕校日前集體漲價已經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記者30日從江西省物價局獲悉,新餘市物價部門已經責成駕校培訓收費標準立即恢復到5月17日漲價前水平,期間所收取的漲價款限5月31日前退還給學員。江西省物價局表示,我省駕校串通漲價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餘出現駕校集體漲價

  據了解,新餘駕校出現集體漲價現象,新餘市紀檢、物價、交通等相關職能部門迅速行動,立即組織監督檢查人員進行調查。查明該市有10家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于5月16日聯合簽訂《新餘駕校公約》,約定從2012年5月17日開始,大貨(B2)報名價4500元,小車(C1)報名價3500元,外訓學員練車價150元/小時,與原價相比大貨(B2)提價1000元,小車(C1)提價600元,外訓學員練車價不同程度提高,涉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為此,新餘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於5月25日下午召開提醒告誡緊急會,責成駕校培訓收費標準立即恢復到5月17日漲價前水平,期間所收取的漲價款限5月31日前退還給學員,近期(10月1日前)不能漲價,要依法自主定價。市物價局、市交通運管處將對上述處理決定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將依法對其給予停業整頓、罰款等處罰。

  串通漲價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30日從江西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對各地駕校不按規定對駕駛員培訓收費明碼標價,未在培訓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駕駛員培訓服務收費價格的,按每個收費項目處以5000元的罰款。

  同時,對於駕校串通定價、漲價,壟斷市場價格行為的,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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