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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下月起開查散裝酒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0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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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5月29日訊(記者 鄭書成)酒類流通領域專項整治6月1日展開,此次整治為期半年,今日記者從省酒管辦獲悉,散裝酒、經營手續、流通備案登記是整治重點。

  酒類批發許可證方面,對未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而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要沒收違法銷售的酒品及違法所得,依法予以取締。對已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的酒類批發經營單位,要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已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而未按規定實行年檢者,限于2012年10月31日前補辦,逾期不辦的,由發證單位吊銷《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取消批發資格,收回尚未用完的《酒類流通隨附單》,並向社會公告。

  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制度方面,酒類零售業務的經營單位(含零售商店、超市、賓館、飯店、酒吧、娛樂業等),要嚴格按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四條、第六條規定,辦理酒類流通管理備案登記表(證)。各級商務部門要對轄區市場的酒類零售單位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整頓,對未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的經營者,要下達書面通知,限于2012年10月底前辦理,逾期不辦的,要按《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取消經營資格。

  散裝酒市場整頓方面,加強對散裝酒市場的監管,實行固定店舖,貼標銷售,堅決禁止散裝酒流動銷售。嚴禁流動銷售,嚴格實行“注酒口加封密閉,出酒口單向控制”。對違反《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要按《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採取警告、責令改正、處10000元以下罰款等措施。

  作者:鄭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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