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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本報福州5月28日訊(記者 龍超凡)福建省教育廳今天召開新聞通氣會稱,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的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即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由此,福建成為全國第二個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省參加高考和錄取工作的省份。
福建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劉劍津介紹,福建今年在開展中職學校免試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入讀高職院校試點工作中,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同時,對於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在福建中職學校有一年及以上學習經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高職單招”,使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能夠在流入地接受中職教育和高等教育。
據統計,2011至2012學年,福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共接收隨遷子女67.8萬人,其中來自外省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41.9萬人,佔接收總數的62%。目前,福建各地允許具有當地初中學籍的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一樣報名參加中考,在流入地繼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且外來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泉州、廈門、福州的一般普通高中已全部對隨遷子女開放。
劉劍津表示,2014年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高考,對福建高考生的升學影響不大,並將有益於維護社會公平,有利於提高福建教育質量,吸引更多外來務工人員來閩工作,促進福建經濟社會建設。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