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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到法院模擬開庭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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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荔灣區人民法院,模擬法庭庭審現場

  羊城晚報訊 記者羅坪、通訊員黎明攝影報道:“你是否知道搶劫同學手機,已經觸犯了法律?”26日,來自廣州荔灣區四中聚賢中學的26名初二學生,被邀請至荔灣區人民法院,模擬開審了一場以中學生犯搶劫同學手機而定罪的刑事案件。案件的事實,取材于發生在荔灣區一宗真實的未成年搶劫案。參加模擬法庭開審時,13名中學生分別扮演了審判長、公訴人、辯護律師、被告人及法警等。

  記者靜坐在旁聽席,觀摩了這場事前已綵排了三次的“模擬開庭”。擔任審判長角色的學生,是來自四中聚賢中學初二的最佳辯論手譚萱,其身穿法袍安坐在審判席正中位置,庭審之中正襟危坐吐詞準確,儼然一副大法官的樣子;擔任公訴人的兩名女生及法警,也換上了制服。13名學生庭審水平的發揮,博得旁聽席法官的陣陣掌聲。

  案件改編于一個真實的案例:年僅14歲的被告人葉威與陳兵,係初二同班同學,因沉溺于網遊卻無錢去網吧,葉威遂向陳兵借了300元。後陳兵多次催還無果,兩人便密謀由葉威誘騙一朋友供陳兵搶劫,欠賬即算償還,兩人商定後果真實施了這起搶劫。

  之所以選擇“搶劫案”拿出來模擬,荔灣區法院少年庭庭長房法官解釋:平時其審理的未成年犯罪案皆是夥同作案,且大多案子的犯罪年齡,集中在沒有升學壓力的初二學生身上。選取這種案件,具有典型的普法和剖析意義。

  房法官同時透露在綵排期間,同學們爭當犯法的“被告人”角色,這在某種程度上説明初中學生對法律的理解,還是懵懂而好奇的。

  “如果不是參與這次‘模擬法庭’,我還真不知道一個刑事案件的審判,會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程序。”作為本宗案件的模擬審判長,譚萱毫不避談自己在課本上了解到的法律知識較為粗糙。他告訴記者,最大的感受還是一穿上法袍那種威嚴感油然而生,而對審理案件本身的程序,也是他最為好奇的地方。

  在結束模擬法庭之後,26名學生在房法官的引導下,參觀了警械裝備室、大法庭、民庭、審判委員會會議室等地方。

  羅坪、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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