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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基地”(組圖)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1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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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爾濱市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基地”

  (楊志勇)25日,“哈爾濱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在文昌街267-1號正式成立,今後哈爾濱市(包括八區十縣)駕駛證記滿12分的駕駛人將統一集中在此參加培訓和考試,此外逾期未提交體驗證明和超過有效期未換領駕駛證的駕駛人,可以在“培訓基地”參加考試。

  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崔勁松向記者介紹:“哈爾濱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基地”是哈市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綜合性培訓機構,它具備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培訓考試,信息查詢等多項功能。“培訓基地”目前是哈市唯一一處為駕駛證記滿12分的駕駛人提供學習、培訓、教育、考試的機構。“培訓基地”設在二環以內,讓群眾參加培訓和考試更加方便。

  據了解,參加駕駛證記滿12分的駕駛人,需交納的培訓費用為120元,經過交警部門7七天的培訓後,在“培訓基地”直接參加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駕駛證,不合格的需要重新參加培訓和考試。逾期未提交體驗證明和超過有效期未換領駕駛證的駕駛人可以在“培訓基地”申請考試,需要事先模擬考試練習的,可以自願參加由市駕協舉辦的三天培訓班。

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流程

  外勤交警、秩序處窗口、各大隊窗口民警發現記滿12分駕駛人,滯留其駕駛證,向駕駛人發放蓋有“參加12分培訓考試的地點、聯絡電話”等信息印章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通知當事人參加培訓和考試。駕駛人通過通告、查詢等形式得知駕駛證記滿12分信息後,本人應攜帶駕駛證到培訓基地申請培訓和考試。

  駕駛人到“哈爾濱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參加為期7天的培訓班,其中3天交通法學習,4天交管協勤。

  培訓合格並按規定參加交管協勤的可參加考試,否則重新參加培訓。

  駕駛人在培訓基地參加考試,考試合格的在培訓基地取回駕駛證,不合格的重新參加培訓、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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