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武漢晚報:高溫立法要和其他勞動法規配套銜接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08: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近日,四部委聯合修訂並起草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意見稿規定,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可申請工傷;企業違反有關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可追究刑責。(5月27日《武漢晚報》)

  1960年發佈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實施了半個多世紀後即將作古。相比舊辦法,新辦法不僅以“管理”取代了“暫行”,強化了政府監管責任,而且在人群、待遇、標準、問責等方面進行了修正和明確規定。在今年高溫天氣到來之前,這次立法給公眾帶來了清涼氣息。

  新辦法有五大變化:一是首次立法界定了“高溫天氣”;二是適用人群從部分行業擴大到所有勞動者;三是中暑死亡視為工傷;四在標準上比以前更細化以防用人單位鑽空子;五是對違反規定的責任人可追究刑責。這些變化充分體現出了立法善意。

  但新辦法能否為勞動者“防暑降溫”,避免被架空,現在斷言為時尚早。比如,據勞動報報道,去年一項針對“高溫津貼”的調查顯示,四個行業露天工作的受訪職工57.7%未拿到高溫津貼;建築工10人有9人不知道有高溫津貼;快遞員7成沒領過高溫津貼;環衛工發放標準不統一。

  相關高溫關懷制度之所以落不到實處,既是因為法律法規殘缺不全,也是因為相關規定沒有強制效力,地方監管部門不重視,用人單位也不放在眼裏。在我看來,除了上述原因,還有一些原因讓烈日下的勞動者權益受到傷害,而新辦法必須要從根子上來解決這些問題。比如説,現在很多用人單位採取了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就回避了加班費、高溫津貼等問題,讓勞動者在高溫下工作沒有“怨言”,因為一旦高溫造成停工就意味著停薪。所以,新辦法能否落到實處,關鍵是以合理的工資制度來破解企業對策,並解決收入差距。

  也就是説,保障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的權益,不能單純指望高溫立法,還要在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工資制度等方面進行完善。高溫立法要想不淪為一紙空文,一方面在於這部法規是否有足夠威懾力,也在於地方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另一方面,在於勞動法、工資條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等制度能否與高溫權益配合、銜接;而在上面兩點尚無結論的時候,監管部門的執法力度將是關鍵所在。

熱詞:

  • 高溫天氣
  • 武漢晚報
  • 勞動法律法規
  • 勞動法規
  • 防暑降溫
  • 高溫條件
  • 配套制度
  • 立法
  • 管理
  •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