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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生要簽“誠信考試承諾書”作弊行為嚴重者取消1至3年參考資格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7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生活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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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5月27日訊 記者今日從省招考辦獲悉,所有參加高考的考生都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凡失信考生,其違法違紀情況將被記入其誠信考試電子檔案,永遠地記錄到失信考生平臺上,供高校、招生單位、用人部門核查,失信憑證將跟隨考生一生。2012年高考在即,全省考生即將由招生部門組織簽訂2012年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併發放准考證。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明確規定: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的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對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等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給於暫停參加全國統考1至3年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在校學生、在職教師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組織團夥作弊或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夥作弊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將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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