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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學2012學年度課程計劃中明確:小學不再期中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7日 0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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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5月27日消息:從2012年秋季起,本市小學不再舉行期中考試,市教委在昨天下發的《上海市中小學2012學年度課程計劃及其説明》中明確規定,本市小學階段不進行期中考試或考查。一、二年級可進行期末考查;三、四、五年級期末考試僅限語文、數學兩門學科。初中除語文、數學、外語可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外,其他學科只進行期末考試或考查。有關人士認為,這是本市繼續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剛性舉措,有利於素質教育的推進。

  嚴禁學校組織聯考月考

  按照課程計劃要求,小學一至三年級不得進行全學區、全區縣範圍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考統測(包括學業質量監測);四至八年級不得進行全區縣範圍的學科統考統測,區縣若要進行學業質量監測,每學年不得超過1次,且只能隨機抽樣監測,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年級的30%。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聯考或月考。

  學校內部的過程管理性考試應嚴格按照市教委頒發的中小學課程計劃規定實施,並由所屬區縣嚴格加以規範和科學指導。小學階段不進行期中考試或考查,學生學業評價實行等第制。

  加強教學用書使用管理

  市教委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加強對學校課程計劃執行以及教學用書使用的管理。學校在課程實施中,不得組織學生購買未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或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且未刊有準用號的書本資料(包括教學用書和教輔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經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各區縣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對課程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教學用書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對學校在執行課程計劃中出現的違規現象應堅決予以制止,並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小學繼續實施“快樂活動日”

  市教委規定小學每週集中安排一個半天(建議下午),用於實施“快樂活動日”。學校可根據本校和學生實際情況以及相關教育要求,系統設計活動內容和形式;可全校集中統一安排活動,也可分年段、分年級、分主題進行。“快樂活動日”的課時安排計入拓展型和探究型課程課時,每次按4課時計,每學年安排30次,每學年課時總量為120課時。小學一年級入學初4周不安排“快樂活動日”。

  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學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一小時,認真落實“三課、兩操、兩活動”,即每週安排體育與健身課程3課時、體育活動2次,每天至少安排廣播操1次、眼保健操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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