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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冒充領導騙錢財 觸犯刑法二進宮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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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辰溪站5月25日訊 (通訊員 劉文嬌 向徵) 曾因犯放火罪被判刑的張某,出獄後不思悔改,又冒充領導詐騙他人11萬元。5月下旬,辰溪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經查,張某,今年33歲,係辰溪縣火馬衝鎮居民,曾因犯放火罪被判入獄三年。2010年刑滿釋放後一直在家不務正業,終日沉迷賭博,並喜歡揮霍撐場面,家裏經濟一直很緊張,整日想通過“偏門”快速賺錢。他和李某是鄰居,知道李某積蓄頗豐,便打起了向該鄰居騙錢的歪主意。此後便有意識地在李某母親面前炫耀自己與市裏一位領導關係密切,可以擺平很多事,並故意在李某及其母親面前和該位領導通話,通話內容多為市、縣重點項目的招商、投資。李某逐漸對張某説的關係信以為真。2011年,張某用虛假姓名在辰溪縣溫州商貿城辦的手機卡,模倣市領導的口音給李某打電話。在電話中,“領導”表示為李某解決莫來石廠徵地款一事是小意思,但此後便無任何動靜,李某心急便和張某商量。張某便趁此在李某面前指點關竅,暗示李某用錢去和人家搞好關係,請人辦事。就這樣,張某用多種藉口先後從李某處“借”走 11萬多元。2012年,張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刑事拘留時,十多萬已被他揮霍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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